為降低道路孔蓋濕滑風險、提升用路安全,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配合立法院於114年三讀通過的孔蓋防滑全國基準,於115年1月正式公告修正相關規範,並自115年2月2日起施行。工務局指出,未來全市新設的人(手)孔蓋,面積達900平方公分以上者,其抗滑係數須提升至50 BPN以上,全面強化行人與機車族的行車安全!
工務局指出,過去道路孔蓋在雨天或車速較快時,容易成為機車騎士打滑的高風險區域,為改善長期存在的安全隱憂,此次修正規範同步要求轄內電力、電信、自來水、雨污水及瓦斯等各管線單位,全面提升孔蓋設計與施工品質。
依新規定,所有新設或汰換孔蓋,必須採用高抗滑材質,並於出廠前檢附第三方公正單位的抗滑試驗報告或出廠證明;施工階段也將納入抗滑值抽驗機制,若防滑係數未達50 BPN標準,將依《高雄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第33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
此外,工務局也持續推動「孔蓋減量與下地」政策,非必要孔蓋原則上不得設置於車行路面,從源頭降低道路不平整風險,同時改善整體市容與行車順暢度。
工務局也表示,提升孔蓋抗滑標準,有助於減少機車騎士在雨天或緊急煞車時發生打滑事故;配合孔蓋齊平與下地調整,民眾也能實際感受到道路更平順、安全且美觀。未來道路挖掘管理中心將持續加強對各管線單位施工品質的督導,確保道路安全規範落實到位,讓高雄市民在每一條路、每一個轉角,都能走得安心、騎得放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