籠具漁業為高雄市沿岸海域常見的漁業之一,漁獲原理為利用誘餌吸引目標魚蝦蟹類進入籠內覓食。由於其誘集效果良好,且具備構造簡單、操作容易及漁獲鮮度較佳等特點,此廣受漁民的採用與應用。惟近年來資源保育意識抬頭,各區漁會亦有感資源管理及漁業永續利用之重要性,經由興達、永安、彌陀及林園區漁會轄屬漁民朋友之共識,海洋局公告規定於每年10月1日起至隔年3月1日止,禁止所有經營籠具漁業的漁船在茄萣、永安、彌陀、林園各地區公告沿岸海域範圍內進行籠具作業,期盼透過漁場海域的休生養息,讓水產資源得以繁殖成長,實現永續循環的目標。
海洋局表示,為落實漁業資源保育政策之執行,於12月18日會同海巡單位,針對高市轄內禁止籠具作業之沿岸海域執行海域聯合巡查,並清除海域內違規施放之籠具,展現高市府對海洋資源管理之高度決心。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局長黃登福指出,為加強宣導籠具漁船作業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以期減少違規事項發生,維護漁業資源永續發展,這次海洋局協同海巡署辦理海上聯合巡查,藉此宣導漁民朋友應遵守相關規範,以期達到漁業資源保育與永續經營利用。海洋局也將持續對漁民朋友進行相關政令宣導,共同攜手維護漁業資源的永續經營發展,使海洋漁業資源之維護,一方面在養護管理措施的實施下,維持漁業資源再生的特點,其得以持續成長及繁衍,實現『年年有魚』的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