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目孩提賺取外快 深刻回憶

記者:劉己玄/高雄 | 來源:蹦新聞 | 日期:2023/05/26 | 瀏覽次數:387

約民國4、50年代時,大樹區龍目井雖然已經因種植鳳梨、荔枝及龍眼而聞名,但居家的經濟狀況,仍處於農業時代的樸素、刻苦情境,並無「因農而富」,家中小孩也無富裕的生活條件。

雖然小孩過著「清寒」的生活,但是,因為龍目井種植鳳梨、荔枝、龍眼的緣故,卻給了小孩子們「賺取」「外快」的好機會。無形中,也減輕父母親的經濟壓力。

龍目里改制前村長謝坤淞回憶說,當時有三種「外快」,讓龍目井的小孩,在課餘,無不樂於「從事」:

一、撿拾、販賣「龍眼花」。

小孩將落地的龍眼花,以掃帚掃在一起後,篩過雜質,剩下乾淨的花,

然後賣給當時在蒐購的村長謝老進。謝老村長蒐購後,做成「龍眼花茶」販賣。

二、「斬鳳梨頭」。

斬鳳梨頭後,取鳳梨株莖,有人收購後,外銷日本,萃取做「グロソサソ」,此為消除疲勞、提神的藥劑。

三、砍採生長在荔枝、龍眼枝幹上的「膠蟲」販賣。

膠蟲,對於種植荔枝、龍眼的果農而言,是害蟲,必除之而後快。膠蟲原屬有用昆蟲,因其分泌的「蟲膠」為膠漆工業的原料,可用來製造染料、胭脂、口紅化妝品,工業上作塗漆等。

現在因化學合成塑膠工業發達而取代,但當時卻是不可或缺原料,因此,也成為龍目井孩子賺外快的「來源」。小孩見有人收購,「有利」可圖,就到園區偷砍(採)膠蟲販賣,乾的一斤1.5元,濕的一斤8角,因為怕被果農發現,都裝在肥料帶裡揹出。因為有些小孩連枝都砍斷,果農常生氣不已。

謝坤淞說,這三種「外快」,成了小孩的零用金,不必再向父母親伸手要錢。在龍目井上了4、50歲年紀的居民,對此情景,都感同身受。

龍目里里長陳榮清也說,當年他們賺外快,成為龍目井的「特色」,還與童伴相約騎腳踏車,從龍目井騎到高雄市鹽埕區「大新百貨公司」坐電梯,還去五福路「參觀」華王飯店。

陳里長說,此段孩提回憶,快樂又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