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媒體報導「漁電共生史詩級轉彎?」、「漁歸漁、電歸電」議題,漁業署表示,相關草案尚在政策研議溝通階段,且若後續試辦後,仍由原養殖戶優先進場養殖,或媒合有意願養殖之漁民、漁青進場養殖,亦即仍須有養殖事實。草案方向與先前推動之政策一致,都秉持「養殖為本、綠能加值」的方式,絕無報導影射漁電脫鉤、政策大轉彎之推論,漁業署特別提出嚴正澄清。
漁業署說明,漁電共生政策自推行以來,均秉持「養殖為本、綠能加值」下發展,在不影響養殖經營與漁民權益、兼顧維護農地與環境生態之前提下穩健推動,照顧養殖漁民立場均未改變。
目前「漁歸漁、電歸電」草案尚在政策研議溝通階段,旨在務實推動漁電專業分工,讓專業的漁民能夠主導並確認案場的配置是符合養殖端的需求,進一步確保魚塭在養殖作業上的合理性,而能源業者則負責案場發電。且草案也規劃漁民及業者可自行選擇依既有機制或新制辦理,在推動上保有十足的彈性。
漁業署重申,針對「漁歸漁、電歸電」新制草案,後續將持續召開討論會議,邀集各養殖產業團體及地方政府等持續溝通彙整相關意見,以確保符合漁電推動核心及農地農用等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