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路刊登了一張昔日公路局客車的舊照片,許多閱聽人會直接連想到,報廢車輛的「去處」,就是「報廢」解體一途。
另外一途,以高雄市為例,因為高雄市與菲律賓宿霧早期締結為「姊妹市」,所以,高雄市公車在報廢後,無償贈送給宿霧作公車行駛,再生開啟了「第二生命」。
據悉,這批公車外表噴有「高雄市公共汽車」字樣,宿霧當局並沒塗掉,就直接上路行駛,無形中替「高雄市」打知名度。
高雄市此一民間交流,曾被形容為「公車外交」,廣宣流傳。
而早年約60、70年代,公路局報廢客車,並未在解體場結束「生命」,而是「死而復生」。
據一名曾在澎湖服役的陳姓市民回憶說,那時期,澎湖的財政尚未十分充裕,尤其外島,包括:道路及交通運輸。所以,公路局將待報廢的客車「再生利用」,贈送給澎湖,支援西嶼等外島運輸,延續客車「第二生命」。
陳姓市民說,澎湖屬外島,四面皆海,鹽分較重,贈送澎湖的客車,雖然「老態龍鍾」,稍加維修保養,仍可馳騁於外島。
有趣的現象是:當時的客車,並無冷氣,車頂的通風口,歷經海風鹽分的長期侵襲,已經腐蝕,每逢下雨,車外下雨,車內漏雨。
此種有趣現象,直到購入新公車,破舊漏雨公車,全數汰除,才告結束。
圖/昔日公路局客車再生利用。網路截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