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層社會的搖擺與任意門世界(上)
►社會階級與社會階層
人類之所以會有階級,出於諸多原因,從天生外貌魅力、謀事智能、體材骨骼強弱,擅用器具及膽識,到組織結社與溝通動員等本領,不一而足,甚至還包括難以受控的機運。現代社會普遍是科層組織形式,分工合作,權責分明,立規樹法,獎懲賞罰。絕大數組織形式是金字塔狀,自然構成權力階級與社會階層的差異。社會階級區別主要來自經濟財富多寡,社會階層區別則來自總體財富、職業類別、教育經歷、文化資本、族群特徵與生活方式等特徵。社會階級因人類歷史因素而帶有衝突意味,社會階層則相對較具多元交錯與彈性溫和的意涵。一位處於低層社會階級的多薪技工,雖職業屬性與權勢低微,文化資本與生活品味亦顯貧乏,但卻可能在生活消費力上展現出高層社會的水平。
►社會階層裡的低層世界
倘以二元論區分,低層社會無疑即指向「底層社會」與「下層階級」兩義。底層社會,偏屬主觀感性文學語義,泛指社會中處於最弱勢與最邊緣的無助貧民,極缺資源與命運翻轉機會,甚至黏附各種社會歧視標籤,包括長期失業者、無家可歸者、身心嚴重殘缺的無助者、重刑犯的更生人、遭社會排斥者等。下層階級則常是權威機構透過大數據分析,在收入、教育、職業、社會地位等指標上處於最不利的群體。三元社會階層理論除了上層與下層階級外,還加入環境生活等要件而增入中產階級。
若進一步將社會階層再細分為「頂、上、中、下、底」或「上、中上、中中、中下、下」五階層,則前者底層即似後者下層之意。一般較常引用後者區分,因中產階層是個較龐大的複雜族群,但當社會普遍抵達初階富裕門檻後,上層便不足以凸顯富可敵國之少數。同樣,頂層階級出現也可能意謂存有底層階級。古諺:「何處有富人,何處便有不公或貧窮」,這是假設社會資源有其一定。倘金融市場博弈結局有5%贏家,那麼其財富便是來自95%輸家,同樣樂透彩券獎金也來自絕大多數輸家們,最糟的輸家可能一夕轉為下層或底層人士。物質的終極潰敗可能徹底擊垮某些人的精神心理而使其成為瘋狂。故,無論底層或下層社會,相對於外在光鮮亮麗或融入普世生活的人群,都是悲慘與不幸的世界。
►六個典型社會階級封閉制度
歷史上至少曾出現過六個典型社會階級封閉制度,使人世世代代難以翻轉天生貧困地位,譬如西元前1500年啟始分布於印度與部分南亞地區的「種姓制度(Caste System)」,後雖遭憲法廢止卻猶存社會影響性。當時的印度社會階層排序是:僧侶與知識分子、貴族與戰士、商人與農民、勞工、賤民。其中,最底層的「賤民」被排除在種姓制度之外。故其身分難以往上流動,即使職業和婚姻亦屬世襲。中國秦漢至清代的「士、農、工商、賤民」,「士」主指知識份子與文官。賤籍之民則包括娼妓、官妓、奴婢及罪民後代等。此類階層均不允參加科舉,婚姻亦遭受限以致難轉良民。日本10至19世紀也曾出現「士、農、工、商」與「穢多、非人」制度。士,主指武士而非純文人,社會地位最高。「穢多(Eta)」與「非人(Hinin)」則從事屠宰、皮革及刑罰等業,無法與良民通婚,故其職業與社會地位固定,迄19世紀近末才被廢除,但社會歧視猶存。
歐洲於9世紀至15世紀也有封建制度(Feudalism),在貴族、神職人員、自由民之外的農奴(serf)是半奴隸身分,附屬於土地而無自由遷徙及買賣權,須君主特赦或自行逃往城市定居多年後才有翻轉命運可能。南非種族隔離制度(Apartheid)出現於西元1948至1994年,依白人、黑人、有色人種、印度人四種族群身分而分配居住地區、教育、醫療及社會資源;黑人不能住在白人區並接受高等教育,也不許參與投票選舉。此外,古埃及與中南美洲文明期也存在由法老王與酋長主導的世襲階級制度,主張上層階級才擁有天神血統與神授地位的神聖不可侵犯性;平民與奴隸身分則難以改變。以上六個案例均顯示專制權力下的制度性社會排除與徹底隔離政策,包括婚姻、職業、教育此三大翻轉命運的機會旋轉門。
►區隔社會階層的要素與權勢資本面向
分類與界定社會階層各級屬性的是學者專家,據以產出人們階層屬性的相關數據常出自政府與權威機構,然而進一步將個人劃入某種階層則屬表述自由範圍,客觀分析者與當事人自覺可能會有落差。客觀而言,我們可以從一個人的整體資本來判斷,包括政治權力、職業聲望、動產與不動產財富、消費能力及表現、社會影響力、教育素養、專業知識技能、生涯履歷經驗、人脈動員勢力、社會物資動員力、文化品味、語言風格等。對社會階級的相異認知與自我劃類,能構成社會階層的模糊性;同樣流變中的社會個體也能因自身條件轉換而升降流動於不同階層之間;用以辨識階級的指標也能因整體國人條件轉變而調整了各級門檻。此些都能構成社會階層或社會階級的邊界擺盪。
故「底層社會階級」可謂即指在一個社會中,位於政經文化、權力結構、社會地位最下層的群體,其命運幾乎任由上階世界決定,少具抵抗能力與正當回應的機會。在政治權勢方面,幾乎不具任何對公眾行政的直接與間接的決定或操控影響力。在經濟權勢方面,完全不具有能直接決定或間接左右事件方向及成敗的財富魄力。在社會權勢方面,也完全不具能直接或間接決定或影響公眾的管道機會及知能。在文化權勢方面,不但缺乏資訊媒體技能,也未具語文表述及參與社會輿論的能力,更對所處的世界疏離及陌識,以致難以直接或間接的融入與恰當回應當代的公眾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