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客司機毆打高中生事件的管理與教育省思

記者:張慶仁 | 來源:蹦新聞 | 日期:2025/11/02 | 瀏覽次數:294

       最近有關桃園客運司機因投幣問題而毆打高中生成傷的事件,新聞與網論均甚囂塵上,議論紛紛。網民大都同情高中生而譴責司機暴力行徑,而檢方最終也向法院求處其從重量刑。此事件透露出幾個問題,包括:(一)大客車的收費設計與投幣機問題,此係事件主要肇因。(二)大客車司機的徵選條件。(三)大眾運輸旅運服務管理問題,忽略司機專業訓練與情商教育,以及篩選學生專車司機的條件。(四)高中生的家庭生活教育、學校倫理課程教育,以及同儕文化。(五)網民文化問題

       根據2025年10月31日聯合報記者陳恩惠報導,桃客毆人事件係起於該名劉姓司機因懷疑被毆黃生的同窗陳生於上車時投幣不足而心生不滿,後繼即以接連不友善的輕蔑語言指向陳生,此致遭毆黃生不滿而出面護衛,因而於下車時反譏劉姓司機專業能力不足,此生將不過如此爾爾,不如辭去等損語。雙方一來一往,終釀互毆成傷結果。事件揭露後,網民因同情未成年高中義挺同窗而被毆,司機則因前有同似犯懲紀錄,兩次遭解職而被指為事件之錯誤一方,檢察官亦順此風向從被害人及其家屬建議而從重量刑起訴劉某傷害罪。

       從(一)大客車的收費設計來看,各國大致有三種情形首先是設置投幣機或刷卡機在司機旁,例如美國、日本、南韓、台灣等多區均採乘客上車時於司機旁投幣或刷卡付錢。缺點或爭議可能是外地乘客因不熟操作程序、需找零、卡片感應不良或拿錯卡、反覆操作錯扣費等,而延誤司機的預訂抵達各站時間,甚至引發糾紛或衝突。日本更有地方採取「上車領券、下車投幣」的複雜方式,常造成操作混亂。台灣在1950年代開始逐漸普及公車女車掌制度,負責售票、驗票與協助司機維持乘客秩序,至1970年代以後因引進管理科學思維,逐漸精簡人事成本,從北到南,從都會到鄉村,改採自動化收費並逐漸裁除車掌制度。

       迄1990年代全面改採司機獨自管理公車收費與維持乘客秩序之以電子票證為主,以投幣為輔的服務方式。相對他國,東亞乘客普遍遵守規矩,實際逃票或糾紛比例並不高。其次是採取司機不管錢的「前門上、後門下」自動收費法,例如德國、法國、瑞典、新加坡、香港等地;乘客上車只要直接感應票卡即可。若有投幣收費設置,也通常不負責找零。為防範逃票,公司設有隨機查票員,若查到會罰幾十到上百歐元。此信任制度配合嚴格罰則的效果反而更好,民眾也都能接受「自助上車、查票嚴懲」文化。還有新加坡及中國等不少國家採取全電子票制,幾乎零爭議。

       (二)(三)大客車司機的徵選條件方面,台灣客運駕駛員的條件主要集中於職業大客車證照及相關駕駛服務經驗,其次是年齡約20至60較多,具良民證或駕駛品行紀錄正常,以及職訓試用表現合格。並未作體能測試,職能興趣測驗,以及人格特質及情商測驗等,也不適侵涉人權及隱私而進一步身家調查。因此應徵者的過往道路駕駛違規紀錄即被視為重要判斷準據,如有無酗酒、吸毒、肇事逃逸、超速或重大事故等不良紀錄。換言之,客運司機條件著重於專業資格與能力,相對忽略態度與情商表現,以及有否規律或良好的自我保健運動習慣。因為,個人理性與好的紀律能相當預測其情商指數,甚至影響其人生價值觀。此外,工作情緒也能因體力或健康狀況不佳而容易變壞或缺乏抗耐性。

       (四)高中生的家庭生活教育、學校倫理課程教育,以及同儕文化問題在家庭生活教育方面,現代父母往往以自身為借鏡,迴避當年客觀情勢與真實情節,而自孩子們幼年起即灌輸不當或不切實際的成功意義與價值;主張金錢至上,能解決所有問題,還能使家族榮耀且受人仰慕;忽略私德與公德的教導孩子們如何在逆境中險走捷徑並快速成功。雖有長輩們告誡子女切勿偷竊,卻能自身笑談欺謊無礙。另有不少父母未能以身作則親近閱讀,終日寧躺沙發沉迷追劇,卻頻頻督促子女須努力用功讀書等等,此皆將使生活教育陷於價值混亂,令子女們無所適從。也就如法國社會學家E. Durkeim所稱的規範迷亂(Anomie)現象。

       其次,學校核心倫理教育應是公民與社會必修課程,相關教學內容有個人、群體與社會互動中的責任與權利,社會規範與法律,道德、習俗、法律的區別與倫理反思,多元文化與社會正義,文化相對性,公民道德、公共利益、消費倫理等,目的在培養學生做出合理的道德判斷。只可惜教學有時過重單方講述,缺乏時事議題討論及辯論,導致教學效果不足顯著。最後,在同儕文化方面,講究正義卻忽略手段的適宜性,敢於聲張卻窮於言詞溝通及恰當的表達能力,更忽略以蒐證投訴的正當適切管道,提控司機以不當言語形容他們是「臭俗仔」、低能兒等。此皆顯示出家庭日常的正確身範與學校情商教育的不足。特別是黃生下車時亦以不當言語譏回:「你連錢都不會數,這輩子就這樣了」、「連數錢問題都這麼多,你不要做算了啦」,實已構成對所有苦力勞動職業的嚴重歧視,自難因傷害他人自尊底線而遭致嚴重反擊。

       (五)網民文化問題。真理絕非僅由量數多寡所決定,只有在各個份子完全同質下才有可能。人,是最例外的對象,雖彼此相異,卻因民主制度講究公平而使得人人票票等值。這樣的概念投射到網路流量上去就成了一種論斷是非的所謂真理,因其關涉內容價值高低及廣告刊登受益的判斷指數,包括點閱量及按讚數。因此,網路流量的價值在於利益關係人的受惠程度,而未必與正義或真理相關。特別是,言論關係人的身分、言論立場、言論修辭內容,往往能帶動風向,造成時勢,迫使人們難於不認同或抵抗;一旦言詞量數倒向某方立場,即能造成巨大輿論壓力而迫使另一方三緘其口,導致態勢的螺旋不斷上升,以致形成某種真理或事實。作為一位具有獨立思考的公民或權威起訴及公訴人,不得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