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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依法拆除仁武慈惠段違建 妥善協助佔用戶搬遷

記者:李舜田、李嘉興/高雄 | 來源:蹦新聞 | 日期:2026/03/31 | 瀏覽次數:355

有關澄清巷占用市有地違建拆除案,這些長期占用市有地之違建,有道場、鴿舍、倉庫及部分的住家使用,財政局強調依法拆除占用市有地的違建,請占用人務必配合。

財政局指出,現有住戶皆非中、低收入戶,市府自114年12月起通知該建物屬違建,如未自行拆除,於115年3月16日起依法拆除,已給予適當搬遷時間。在這期間區公所針對每戶至少到府關懷5次以上,其中2棟住戶已入住鳳山建國新城社宅,3棟住戶搬離他處自行租屋,6棟住戶已有居處,表示無住屋需求。市府收回被占用市有地的違建,占用戶本應自行拆除搬遷,惟已考量部分占用戶有搬遷需求,為協助順利搬遷,特予發放搬遷補助金,針對高齡者也從優補助。

本案土地係原高雄縣於41年總登記取得,倘該筆土地於日治時期係該住戶所有,逾土地總登記期限未申請登記者,依法土地登記權屬應為國有而非市有,故依現有資料顯示,該住戶係屬長期非法占用,而非屬日據時代未登記土地。另本案自105年1月1日起開徵,往前追收5年無權占用之使用補償金迄今,故縣市合併前該住戶並未繳納任何費用,其地價稅亦由政府繳納,已長期無償使用市有土地。

市府依法收回長期被占用之市有土地,考量汛期將至,強降雨易致土壤流失、地基掏空等公共安全疑慮之急迫性並避免環境髒亂孳生病媒蚊。本市工務局自3月16日起依高雄市政府工務局處理違章建築執行要點第4點規定,拆除地上物。

本案土地西側鄰近果嶺自然公園,南側鄰近原住民博物館用地,市有土地收回後,將強化管理,結合澄清湖環境綠美化及景觀營造,打造澄清湖特定區綠色廊帶,提供市民更優質的休憩空間,維護市民居住安全及改善市容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