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陀兒颱風造成臺灣部分地區災情慘重,為照顧災區民眾權益,公路局公布「1003山陀兒颱風受災民眾辦理公路監理業務權益照顧措施」。
受災民眾持村里長、警察局、派出所、鄉鎮市區公所或相關機關出具之證明,相關包含「補發汽機車駕照、行車執照、牌照登記書」、「辦理車輛報廢、繳註銷、停駛及號牌遺失或損壞」、「車輛定期檢驗」、「交通違規罰鍰繳納、裁罰及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職業駕駛執照審驗」等監理事宜,均可展延至114年4月30日前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辦。
屏東監理站表示,因颱風致車輛受損需辦理報廢、繳註銷、停駛者,汽車燃料使用費計徵至災損前一日止;辦理汽車修護者,憑汽車修理廠開具之證明文件,按修車日數減免之,請民眾於114年4月30日前提出申請。